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行政监管模式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推行“三段式”监管

日前,泸州市政府决定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下称“自贸区”)推行事前提醒告知、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严重违法行政处罚的“三段式”监管方式,这是执法方式的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将科学优化自贸区行政监管模式。

日前,泸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推行“三段式”监管方式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泸州市将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便民、合理行政、公开公正、严格问责等原则,力争将泸州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的自贸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在自贸区推行事前提醒告知、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严重违法行政处罚的“三段式”监管方式,这是对执法资源优化配置做出的有益探索。泸州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根据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自贸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在监管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在自贸区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深入进行挖掘和总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泸州市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事前提醒告知:各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提醒、引导、宣传等方式,正确指导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和做大做强。

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对自贸区市场主体已经发生的轻微违规违章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由行政管理部门约见自贸区市场主体,向其了解有关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重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进行告诫、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通过约谈与告诫,让约谈对象就存在问题的原因作出说明,提出预防措施,使其思想认识更加深刻,将一些潜在的更严重问题止于未发、禁于未萌。

严重违法行政处罚:对市场主体的严重违法行为,符合处罚情形的,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审查并启动传统行政处罚程序。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流程,确保执法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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