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富华 姜玉梅:抢抓数字机遇培育贸易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当前全球进入国际经贸规则与科技创新竞争的白热化阶段,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数字贸易是全球贸易发展的新业态和经济崛起的新引擎,正在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地处内陆的四川,在加快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的过程中,要抢抓数字机遇,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并依托自贸试验区探索数字贸易规则,引导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统筹推进数字产业与数字贸易的协调发展。

抢抓数字机遇,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2018年,四川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883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0.9:37.7:51.4,正在迎接工业化阶段更替带来的数字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等新机遇。新形势下,四川要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快建设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尽早建立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为主体的“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夯实全省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

适应形势变化,加快探索新型数字贸易规则。数字贸易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数字贸易规则。加快制定数字贸易规则,有利于对外培育国际竞争力,对内形成规制生产力,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四川要发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试验田”功能,加快推进数字贸易规则的先行试验,探索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化贸易监管模式,制定安全、高效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标准和规则。在规则探索过程中,要依靠更高程度的文化认同感和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监管规则等提升,来探索建立先进的数字贸易规则,引导数字贸易避免粗放的规模扩张,更多转向包容、多元、立体的发展路径。

注重融合发展,推动“双轮驱动”实现同频共振。科技创新容易受到既有的体制机制约束,而自贸试验区可以通过发挥先行先试优势,通过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帮助科技创新突破各种制度束缚,进而推动实现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等新一轮科技创新的技术成果,不断拓展制度创新边界,有利于丰富改革成果。比如,在自贸试验区引入区块链监管模式,在限定时间、领域内落实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大胆试验符合省情的数字贸易发展道路及监管实践。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的“双轮”同频共振、融合发展,并及时将经验总结提炼成规则性制度成果。

培育市场主体,统筹数字产业与数字贸易协调发展。数字贸易优势企业是国家和地区打造数字贸易全球竞争力的策源地。四川要顺势培育和发展优势数字贸易企业,壮大数字产业,争取在全球分工中向高附加值的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并搭建数字贸易竞争优势平台,统筹推动数字产业与数字贸易的协调发展。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引入外资倒逼数字产业发展,并且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平台,加快推动数字产业配套的体制机制改革,如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试点放宽市场准入规则,逐步扩大我省数字贸易商业版图。在经济合作上,要鼓励开展“数字贸易+产业”的深度合作,积极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宽数字贸易广度和深度。

强化制度保障,为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要在有市场主体“冲锋陷阵”和自贸试验区提供改革创新试验平台的基础上,依靠制度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和畅通数字贸易渠道,缓解潜在风险和危机。一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盗版问题,保障数据隐私权、网络安全,同时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利益。二是要通过对外文化传播载体搭建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构筑文化包容互信和尊重认同意识。三是要加强数字贸易规则探索和风险预警的研究工作,对数字贸易的未来走势进行研判,对未来可能产生的数字贸易危机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防范,特别是在线内容监管、数字版权、互联网宽带治理等关键领域。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2019年12月5日 理论创新·关注版作者分别系西南财经大学四川自贸研究院院长助理邓富华,院长、教授姜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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