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晋平:自贸试验区应发挥平台作用 全面构建新格局

4月1日,在2018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研究员赵晋平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一个扩大开放开发、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应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平台作用,构建引领全面开放开发新格局。

赵晋平指出,自2013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开始,我国在自由贸易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开始进入新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综合保税区的建立,保税区和综合报税港的建立与完善,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经历了一个不断拓展、不断发展的历史阶段,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始,我国推进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过程中,呈现了诸多特点,值得总结与推广借鉴。”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推动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缩小负面清单,推进贸易自由化措施不断试验,并取得成效。赵晋平分析道,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日趋完善,在功能上不断扩展。“从保税区以货物贸易为主的方式转变为自由贸易试验区货物贸易和服务业开放,尤其是新增的一些非海关监管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对服务业特别是服务业准入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另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环境日趋多样化,日趋开放,“现在既有管委会形式的管理体制、双驱管理模式,还有由法定机构管理的试验区,管理方式的开放性也在增强。”

此外,在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等方面特殊的制度安排带来的互惠效益,法制环境不断完善,港区融合得到加强等特点也推动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快速发展。

一年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改革成绩斐然。据统计,实际使用外资877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5652家。在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就集中了6800余家,资金达到了1039亿人民币,而最初建立的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占比更高。

十九大报告提出,探索和建立自由贸易港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开放平台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对此,赵晋平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以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平台,在此基础上,对其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进行扩展,按照国际上最先进的自由贸易标准转型。

二是,将部分优势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具有较大规模、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自由贸易港模式。“在沿海或内陆地区部分相邻的港口(无水港)、综合保税区等重要口岸,以组合港的方式结合,打造国家级的自由贸易港。”

三是,选择一些较大的港口,建立港城、港区融合型的综合型自由贸易港。

从最初的“一枝独秀”到今天的“多点开花”,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走过了4个年头。自201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起,到4年来先后两批设立天津、广东、辽宁等10个自贸试验区,我国形成“1+3+7”共计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格局。

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的发展方向,赵晋平认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应打造全面开放的新格局,“重在全面,关键在新格局”。他告诉记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未来应在全面开放过程的中,将引进来、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联动发展沿海内陆延边地区,把制造业开放和服务业领域开放、多边开放和双边开放、贸易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相结合,进而在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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